(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倡导崇尚学术与责任担当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学院学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参加各类评奖评优,除满足学校有关评奖评优规定外,在评奖评优学年内,还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每月参加学院学术讲座数不少于2次(以考勤打卡记录为准);
2.每学期参加公益志愿者活动不少于1次(以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认证记录为准);
3.在学院组织的寝室卫生考核评比中,寝室卫生不及格现象不得多于2次(含)(以学生会生活部记录为准)。
二、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各类评奖评优(学业奖学金除外),除满足学校有关评奖评优规定外,在评奖评优学年内,还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每月参加学院学术讲座数不少于2次(以考勤打卡记录为准);
2.每学期参加公益志愿者活动不少于1次(以研究生会认证记录为准);
3.在学校、学院组织的寝室卫生考核评比中,寝室卫生不及格现象不得多于2次(含)(以有关记录为准)。
三、本规定由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实施,由院学生工作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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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