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高校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及《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和《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要求和《湖南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1.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复试工作。
2.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3. 具体复试事务由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和教务秘书负责。
二、 2020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三、2020年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说明:我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名单。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5月8日---5月12日
2.资格审查形式:所需材料电子版请在以上时间内发邮箱:arch2020@hnu.edu.cn,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考生编码-专业代码。
3.资格审核通过后发邮箱告知,请考生确保邮箱信息准确无误。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应届生:身份证、考生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准考证》功能,考生可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自行下载)、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身份证、考生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准考证》功能,考生可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注: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原件审核学院再另行通知。
5.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复试
出于疫情防控考虑,本次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学校将选用统一的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确保复试过程安全、流畅、稳定。(培训与模拟测试时间再另行通知,将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请关注QQ群1021575602)
(一)复试时间:
模拟测试时间:学校统一通知
正式复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8:00(复试名单见附件1)7:50前请准备好复试设备再次检查。
(二)复试分值
复试总成绩为 240 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 30 分钟。
1.专业测试(15 分钟 )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共 100 分。专业测试实行题库随机抽题,每个题号包括三个小题。
2.综合面试(10 分钟 )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
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共120 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3.语言测试(5 分钟 )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共20分。根据考生听力理解准确程度﹑话语连贯性和语言的灵活性和得体性进行评分。
(三)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复试:(可以通过共享屏幕展示)
①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②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③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④获奖证书;
⑤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⑥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作品集等)。
(四)复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登陆招生系统和学院网站查看最后总成绩和排序结果。
六、考生复试须知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生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120元/人次。
3.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 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
5.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联系所报考学院寻求支持与帮助。
七、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144 分)不予录取。
(二)调剂
所有全日制专业不接受调剂;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非全日制专业接受调剂。
1.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国家 A 类分数线;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2. 调剂考生录取办法:
考生成绩按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总分进行排序,复试成绩不低于144分;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各批次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按照总分排序完成招生计划。
录取批次顺序如下:
第一批:请于5月13日前填写书面调剂申请。学院内调剂,在原报考专业未录取,并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范围内进行调剂。 放弃复试的考生请写书面放弃申请。
第二批:请于5月20前填写书面调剂申请。校外调剂,只接收报考第一志愿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城市规划专业的调剂生。
3. 校内调剂(第一批):已参加报考专业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
建筑学专业型(非全日制)优先接收建筑学专业(含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考生的调剂,城市规划专业型(非全日制)优先接收城乡规划学学术型(全日制)和城市规划专业型(全日制)专业考生的调剂。085100接收调剂25人;085300接收调剂15人。
4. 校外调剂(第二批):考生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分数线且达到我校调剂专业分数线。招生计划和复试时间另行公布。
5. 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后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
6. 对未被我院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校。
7.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自愿填写《湖南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申请表》,否则不予调剂。
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http://www.moe.edu.cn/srcsite/A22/moe_826/201609/t20160914_281117.html(教育部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文件)
九、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分,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办法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44分)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三)奖助学金
学校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人事档案在校、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其他事项
调档函发放:考生在参加复试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但不代表确定录取,以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要求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注意: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网站http://gra.hnu.edu.cn/和建筑学院网站/,以便获取湖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最新信息。
联系电话: 0731-88822679 联系人: 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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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请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QQ群:“建筑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群1021575602”,方便及时发布相关项的通知。